汪氏家训1
【原文】
心宰万事,人之成人,全恃此心。为此一事,即当尽心。于此一事所谓尽者,就此一事筹其始,以虑其终而己。人非圣贤,乌能念念皆善?全在发念时将是非分辩得清楚,把握得定,求其可以见天、可以见人,自然去不善以归于善。不特名教纲常大节所系,断断差不得念头,即细至日用应酬,略一放心,便有不妥贴处。亡友孙迟舟尝语余曰:“朱子言: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今竟有事出理外者,心有不同乎?”余应之曰:“同此理方为心,同此心方为人。若在理外,昔人谓之全无心肝,即孟子所云禽兽也。”我辈总当于同处求之,故惟事事合于人心,始能自尽其心。
——汪辉祖《双节堂庸训》
双节堂庸训
【译文】
心主宰着万事万物,人之所以成为完美的人,全凭这颗心。为这件事,便应当竭尽心思。对这件事所谓竭尽,就这件事筹划它的开始,就要考虑它的结局罢了。人不是圣贤,怎么每一个想法都善良呢?全在刚产生想法时,把是非对错分辨得清清楚楚,把握住正确方向,求得上可以见苍天、下可以见人的地方,自然就会除去不善良来归入善良。不只名教礼法、三纲五常等大关节所关系的,断然不能有不正确的想法,即使细到日常生活、应对酬答,稍微一放纵心思,就会有不妥当不贴切的地方。我死去的朋友孙迟舟(辰东)曾对我说:“朱熹说过:人与人的心是相同的,想的也是同一个天理。如今竟然有出离天理之外的事,人心难道有不同吗?”我回答道:“同一天理才可以是人心,同一人心才可以做人。假若在天理之外,过去的人叫做完全没有心肝,也即孟子所说的禽兽。”我们这些人总应在同一天理的地方求得,所以唯有事事符合人心,才可能自己竭尽心思。
汪辉祖画像
【作者简介】
汪辉祖(1730—1807),字焕曾,号龙庄,浙江萧山县瓜沥镇大义村人。清代乾隆、嘉庆时期的良吏。早年多次应试,均未考中,遂入幕僚为绍兴师爷。后于乾隆四十年中进士,五十二年为宁远知县,五十六年为道州知州。
汪辉祖为吏期间,聪敏干练,断案神速,办事公道,颇得民心。乾隆年间,东南沿海出现了许多“宽永”钱,清廷疑有人私铸,下令严察,江、浙、闽三省推举汪辉祖侦办,他经过严密察访,终于查清原系东洋日本商船运入,实为日本伪币,终使案情大白。为官期间,以廉洁著称。后以足疾引退,百姓泣拥遮道。
归乡后,汪辉祖为教育子女写下了《双节堂庸训》,此书为清代著名家训,流传很广。
(编辑 王根生)